来源:渝企之家 渝企之家 2023-10-11 17:48 发表于重庆
近日,工信部印发了
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
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
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根据通知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
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
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
加计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
如何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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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
据了解,进入名单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☑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,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(http://www.innocom.gov.cn/)上填报的“所属行业”属于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中“制造业”门类(C门类);
☑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,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%(不含)以上。
申报流程
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,根据提示进入“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入口”进行申报,生成纸质文件一份(含申报书、承诺书)并加盖公章后,于10月13日前报区县经信部门。
区县经信部门初审后,汇总本辖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,连同企业纸质文件,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,并将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xwzwdt@163.com。
特别提示
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,市经济信息委将着力支持但不限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“白名单”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先进制造业集群内企业等。
申报企业可于10月17日后在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申报相关情况,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。
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后续可继续申报,于每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各自区县经信部门,节假日顺延,区县经信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,市经济信息委将于每月底前将确定的名单推送市财政局、重庆市税务局,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。
来源: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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